纪委通报!天门四名村干部被处分

04-02 20:05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2万   回复 4
近期,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渔薪镇观音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沈小山虚报套取项目工程款、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问题。2019年1月至4月,沈小山通过虚增村级项目工程费用套取村集体资金2.254万元,用于村级建设、党员党费、违规吃喝等开支。2021年1月,沈小山违反“三资”管理规定,擅自决定将村集体所有的烘干厂租赁给村民刘某,口头约定租期2年、租金每年1万元,后刘某以烘干厂设施不完善造成自身损失为由拒付租金,造成村集体收入损失风险。2023年11月22日,沈小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多祥镇东号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泽华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问题。2021年至2023年,刘泽华违反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通过土地流转服务、办公楼出租等取得的村集体收入48万余元未按规定上缴镇财政专户,直接用于村级事务支出。刘泽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2月17日,刘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麻洋镇麻洋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洪成违法出售宅基地问题。2021年6月至7月,郭洪成未经民.主决策、政府审批等法定程序,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多次向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宅基地。2023年11月2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麻洋村村民委员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并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郭洪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12月19日,郭洪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横林镇杨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勤朗违规发包村集体鱼池问题。2017年12月,王勤朗和村民王某成、王某斌承包的杨仙村鱼池期限届满,承包费均为每年4000元。为能够低价续包鱼池,王勤朗作为时任杨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未经过“四议两公开”和村集体资源发包招投标程序,直接代表村民委员会与其本人及王某成、王某斌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从2018年1月起至2027年12月止,并擅自将承包费降为每年2000元,导致村集体利益受损。2023年12月17日,王勤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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