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天门支行升格的批复

06-17 10:48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6145   回复 0
        鄂金监复〔2025〕151号
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支行升格的请示》(工银鄂报〔2024〕238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支行升格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营业场所为湖北省天门市陆羽大道21号。
二、该分支机构升格后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
三、核准潘攀中国工商银行天门分行行长,张继莱、何军、郭文萍中国工商银行天门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湖北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你行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湖北金融监管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湖北金融监管局和天门金融监管支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湖北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
        2025年4月14日
还没有人进入打赏大厅,快来打赏吧
  • 回复0
请先后再发布回复
我的回复
正在努力加载...

赞过的人

举报

请点击举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