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善意执行促和解,助力商户渡难关!

2021-08-26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7469   回复 3
近日,天门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还款17万元,并就剩余部分达成分期偿还协议。
案情简介

王某为仙桃商户,主营建材生意。2018年,从事工程建设的天门人杨某,向王某租用3万余米钢管等建材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杨某仅归还了部分建材,支付了少量租金。王某多次催讨,但杨某拒不履行义务。2020年,在王某多次催讨下,杨某仅还款2万元,王某将杨某诉至天门法院。

天门法院审理后,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杨某向王某支付租赁款共计33万余元。由于杨某在法定期限内并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天门法院依法冻结了杨某的银行账户。

杨某知晓后,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说明自己与王某是多年的生意伙伴,并非恶意拖欠款项,实因疫情影响,生意不景气,无法及时全额履行。现银行账户被冻结,货款无法收付,自己经营受到影响,希望法院能够帮助解决困难。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杨某经营地走访,调查发现杨某反映情况属实。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帮扶商户发展的同时兼顾申请执行人利益,执行干警决定分别做两人思想工作,力促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干警对杨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告知其经营困难并非逃避履行义务的借口,列举了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随即又与王某联系,征求王某意见。王某起初认为这只是杨某拖延的手段,不愿进行和解,但执行干警没有放弃,一次次拨通王某电话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劝导,多次沟通后,王某同意和解。
恰在此时,王某居住地仙桃市因防控疫情需要对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为防止二人因执行和解延期而心生焦虑,执行干警迅速与王某和杨某取得联系,告知王某待交通管制解除后会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并要求杨某在此期间尽力筹钱,尽可能多地偿还欠款,以显示其履行还款义务的诚意。
在执行和解过程中,由于支付额度限制,杨某还有5.3万元不能立即支付,王某心生忐忑,认为杨某不讲信用。眼见双方即将成功和解,执行干警立即稳定王某情绪,查看杨某账户余额,确定杨某不是故意为之,向王某解释后,在天门法院财务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问题得到解决。至此,案件成功执结。
在执行和解过程中,由于支付额度限制,杨某还有5.3万元不能立即支付,王某心生忐忑,认为杨某不讲信用。眼见双方即将成功和解,执行干警立即稳定王某情绪,查看杨某账户余额,确定杨某不是故意为之,向王某解释后,在天门法院财务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问题得到解决。至此,案件成功执结。
来源:天门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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